武汉大学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
运行与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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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23-05-06     浏览数:    分享到:

1、严禁吸烟。

2、严禁携带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物品进入中心室内。

3、未经物业电工允许,严禁拉接电线、改装、损坏电路。

4、严禁使用各类电加热设备、各类大功率、超负荷电器。

5、严禁在中心室内使用三无(无中文标识、无厂名、无厂址)等不合格电器产品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产品。

6、电器设备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。

7、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,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