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大学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
中心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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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开放培训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3-05-04     浏览数:    分享到:

第七条 开放目的

为更好地培养本校师生临床实践能力,中心将向本校学生、规培学员、实习生及临床教师开放,提供实践教学和临床技能操作平台。

第八条 开放类型

目前以两种形式面向学员开放:

1、教学培训项目:职能部门安排的本科生、实习生、见习生、规培学员及带教老师的技能培训及考核。

2、技能自主训练:在校学生的自主训练,教师教学备课自主训练。

第九条 开放管理

1、学员进入中心前,应做好准备,阅读相关技能训练内容资料,以便在预定时间内完成预期的训练计划内容。

2、参加开放训练的学员、教师等人员应登记姓名,出入中心时间及使用的模拟教学设备名称。

3、开放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30-5:30,除报送计划已安排课程,其余需提前三天预约。

4、开放内容:

(1)急救技能培训

(2)内科技能培训

(3)外科技能培训

(4)妇产科技能培训

(5)儿科技能培训

(6)护理技能培训

(7)临床思维训练

5、培训中应遵守中心的管理制度与安排,爱护所使用的模具。对于违规并不听劝阻者,停止本次培训;对于造成模拟设备损坏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。培训结束后,应清理环境,整理培训物品,将模具归回原位,不得将任何公共物品带出训练室,务必做到关电、关门、关窗。